51.com和腾讯就彩虹QQ软件相互指责

  腾讯和珊瑚虫工作室关于珊瑚虫QQ侵权案于2008年11月24日做出终审判决,维持对陈寿福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”的判决,目前已生效执行。珊瑚虫QQ作者涉嫌侵权案已经尘埃落定。日前腾讯再度挥刀51.com彩虹QQ

  腾讯从11月24日起开始全面封杀彩虹QQ。并且此次腾讯不仅从外围打击非法QQ,也即将对使用者进行一定的处罚,腾讯大规模要求用户强制卸载彩虹QQ,安装了彩虹QQ外挂的程序登陆QQ时,会出现提示“警告:发现非法QQ外挂软件!系统存在非法QQ外挂。经由其QQ安全中心向用户提示,并要求用户卸载,如果用户不予以卸载将无法登陆QQ。同时彩虹团队也此时做出回应,51.com发声明称腾讯无权擅自认定彩虹软件非法,称腾讯无权剥夺用户选择权,并指称腾讯此举旨在利用垄断地位胁持用户。同时彩虹软件还重申安全可靠,“绝不记录用户包括QQ密码、好友列表在内的任何信息”。彩虹还发起了千万人签名留言支持彩虹的活动。腾讯回应51.com说居然有合法企业从事外挂工作。网友有支持腾讯的,但好像支持51.com的居多,说什么“支持51打破腾讯垄断!”等等。51.com和腾讯就彩虹QQ软件相互指责

  11月26日民间维权人张洪峰起诉腾讯强制卸载彩虹QQ软件,张洪峰称起诉缘于腾讯弹出窗口强制卸载其安装的彩虹QQ软件。“腾讯的做法让我这个用户失去了选择的权利,必须按照弹出窗口提示来做,连取消的权利都没有,我只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作为互联网用户的权益。”

  但估计经过此事51.com的日子也不好过,看来这只企鹅还真的发怒了。

腾讯大规模要求用户强制卸载彩虹Q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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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珊瑚虫QQ侵权案事件背景:

  2001年,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;

  2002年11月,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,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;

  2006年8月20日,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;

  2006年12月20日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,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;

  2007年9月8日,深圳电视台播放的《扑火的珊瑚虫》中表明,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;

  2007年12月19日,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。根据珊瑚虫工作室网站披露的庭审细节,陈寿福一度认罪,一审未宣判;

  2007年12月24日,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,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,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。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,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,腾讯是知情、许可、甚至引导和获益的;

  2008年1月份,有报道与传闻称该案件一审出结果,法院一审认定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,腾讯与珊瑚虫工作室均给予否认;

  2008年3月6日,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第三次开庭,庭审时间不到10分钟,当庭仍未宣判结果;

  2008年3月20日,腾讯QQ珊瑚虫案一审判决陈寿福有罪,陈寿福当场表示将会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上诉。





[本日志由 陈泓博 于 2008-12-01 05:11 PM 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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